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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國道3號龍潭路段增設交流道工程」第2場公聽會紀錄

  • 發布單位:工程用地科

主旨:公告「國道3號龍潭路段增設交流道工程」第2場公聽會會議紀錄1份。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及內政部「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已於106年5月11日假桃園市龍潭區公所3樓禮堂舉行「國道3號龍潭路段增設交流道工程」第2場公聽會,檢附會議紀錄,予以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