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30日
發文字號:府工用字第1130.033861號
主旨:公告本府辦理本市「八德區和強路(延平路至和平路)拓寬工
程」用地取得第2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及「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府113年10月4日(星期五)下午2時假桃園市八德社福館4樓演藝廳(桃園市八德區福國北街220號)召開「八德區和強路(延平路至和平路)拓寬工程」用地取得第2場公聽會。
二、本場公聽會紀錄紀載「事由」、「日期」、「地點」、「主持人及紀錄人之姓名」、「出席單位及人員姓名」、「出席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姓名」、「興辦事業計畫概況」、「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及對其意見之回應與處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