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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及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 簽署合作備忘錄(MOU)

  • 發布單位:規劃設計科
  • 聯絡人:潘主任秘書子儀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分機6750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為桃園市工程採購、輔導及執行之主要機關,秉持公開、公平、公正之原則提供市民優質的公共建設。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自104年起積極推動路平專案,因道路工程材料從瀝青廠製成、運送至現場鋪築,乃至完成後之養護期間,歷經多道產製工序,其產出成果係以實驗結果及格否為驗收付款之依據,然而公部門人力與專業有其一定限制,無法各個控制點隨到隨辦的進行監督,如何使全民獲得良好的道路服務水準,應思考如何將驗收之末端管理提升為源頭管理,以進行適切的內部控制。
因而於106年之道路工程品管中建立「盲樣試驗」制度,避免廠商操縱瀝青混凝土試驗結果,為擴大推動盲樣檢測制度,完備最有利標配套措施,結合政風處與國立中央大學於106年11月間共同辦理「北北桃盲樣送試行政透明論壇」,法務部廉政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交通部公路總局、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台灣透明組織、產業公會、瀝青混凝土廠、營造廠商、設計監造技術顧問公司等產、官、學界單位均應邀與會,共同宣示推動最有利標管理與行政透明之決心,以凝聚廠商、實驗室與公務員廉政共識。
本次延續盲樣論壇之建議事項「研議落實業主監督機制」及「強化實驗室風險管理作法」,由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及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會(TAF)共同攜手簽訂合作備忘錄,共同為公共工程品質嚴格把關,創造更加行政透明之大桃園。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自106年2月實施「盲樣送驗」機制,實驗結果不符合率從以前幾乎為零,提高到約二成,但民眾的滿意度由實施前的三成五提升到七成五,內政部營建署的道路考評也已提升到第二名,顯見「盲樣試驗」機制,能確實防範包商投機行為。只要是工程就會用到材料,只要用到材料就要做實驗,只要是公共工程材料實驗就必須送TAF認可之實驗室,如果實驗結果不符合契要求,主辦單位輕則會向廠商扣款,重則要求拆除重做。民營實驗室多以商業導向,如果試驗費用向廠商請款,實驗室為了維持業務量及收款之壓力,不得不配合廠商,甚至出具不實的試驗報告。但民營實驗室是向全國認證基金會申請認證,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特與全國認證基金會簽署合作備忘錄,希望藉由該會的專業能力,協助本市監督認證實驗室,以建構完整的品質管理制度。
未來雙方將執行實驗室聯合稽查、評鑑及合作監督材料檢測等工作,工務局一旦發現實驗室有重大異常行為,也可提供資訊,由TAF進行訪查,杜絕損害公共工程品質的不法情事。TAF也將本於專業提供技術諮詢,協助工務局訓練實驗室稽核人員確實掌握稽核重點與技術;雙方並得基於合作關係,在相關研討會、說明會或適當時機,推廣工程材料檢測契約管理績效,擴大雙方合作效益並建構完整的品質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