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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區公十公園新闢工程」用地取得第1場公聽會

  • 發布單位:工程用地科
  • 聯絡人:黃綉婷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3日

發文字號: 府工用字第11300655832號

主旨: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區公十公園新闢工程」用地取得第1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府辦理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區公十公園新闢工程」 用地取得,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舉行第1場公聽會,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二、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

三、地點:本府7樓工務局701會議室

四、公聽會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中止會議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五、聯絡電話:本府工務局工程用地科(03)3322101#6755張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