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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城協議價購補償疑義說明

  • 發布單位:規劃設計科
  • 聯絡人:潘主任秘書子儀
  • 聯絡人電話:6750

關於桃園航空城地上物協議價購補償方案,有民眾認為偏低,對此,市府工務局長賴宇亭指出,桃園市拆遷補償標準在108年10月函頒修正,評點計值從原來的10.1元提高至12.1元,補償規模最高可增加15%,目前75%以上加強磚造房屋每坪8萬5,000元、鋼筋混凝土造房屋則可達每坪9萬5,000元,以一般RC結構建築物發包金額約在每坪8萬元左右來看,應足以支應民眾後續的重建經費,且前述之補償費並不包括土地價格。
賴局長表示,市府考量航空城計畫大範圍拆遷,針對民眾陳訴意見在財務預算允許前提下,針對非一般性固定設備裝潢及氣密窗戶、結構式陽台再給予行政救濟金,因此民眾陳訴補償費減少應是有所誤解。
賴局長說明,依據桃園市拆遷法規,水表、電錶如有遷移之必要,得核給遷移費,工務局依照專案管理廠商邀集土木技師參考公務機關工程標準單價,並依工料分析後所得之統一單價核算。
針對冷氣遷移價格部分,賴局長指出,依照內政部訂定土地徵收遷移費費查估基準規定,依照人口數核給人口搬遷費12萬到28萬中,已經包括傢俱搬遷費,目前市府再考量地上物查估的實際狀況再給予冷氣遷移費,由工務局委託的專案管理廠商邀集土木技師依工料分析後所訂出遷移費統一單價辦理,冷氣遷移費還分別定有窗型冷氣,一對一冷氣、一對二冷氣及一對三冷氣的不同價格,相較於其他縣市政府,桃園市政府的遷移費更為優渥。
賴局長說明,至於民眾提及工廠補償與地主合併計算及200kw大電力等補償對象及機具搬遷問題,因為涉及到個別案件狀況,無法一體適用,但市府為釐清民眾疑惑,已在舊大園國中成立桃園航空城聯合服務中心一對一協助説明,民眾可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