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4日
發文字號:府工用字第11202514732號
主旨:桃園市大溪區「大漢溪左岸新闢道路工程」用地取得第2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府辦理桃園市大溪區「大漢溪左岸新闢道路工程」 用地取得,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舉行第2場公聽會,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二、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4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三、地點:桃園市大溪區公所3樓1302會議室(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
四、公聽會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中止會議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五、聯絡電話:本府工務局工程用地科(03)3322101#6755汪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