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某地檢署查出酒店業者乙定期行賄公務員甲,公務員甲則藉由與同事聊天或聚餐等機會探詢相關查緝資訊,並將所得訊息通報予業者乙,使其於臨檢前能有所準備或事先歇業,以規避查緝,公務員甲實已涉犯刑法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
【政風室小叮嚀】
(1)目前法務部擬訂「揭弊者保護法」草案,立法意旨在於當民間私部門及政府公部門發生危害公共利益的不法行為時揭弊者挺身而出後對其的權益保障,以鼓勵檢舉不法情事。
(2)辦理企業誠信論壇深化企業廠商廉潔觀念,使其瞭解行賄罪之嚴重性,建立貪污零容忍之全民反貪意識,透過大眾抵制公務員不法索賄,並鼓勵廠商挺身檢舉,共同維護清廉環境。
(3)辦理法治教育講習,宣導政府採購法、刑法、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相關規定,以強化機關人員法治素養,避免違法事件再度發生。
(4)稽查人員若長期辦理特定轄區稽查業務,容易與轄區內業者互為熟稔往來熱絡,出現放水或洩密等不法情事,適時地辦理轄區輪調可降低貪瀆不法情形
(5)遇有同仁打探公務事項且經確認非公務需要時,應即通報直屬主管與政風單位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