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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桃園市「都市計畫廣東段道路工程」土地改良物取得第1場及第2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 發布單位:工程用地科
  • 聯絡人:平鎮區公所工務課徐淑月技士
  • 聯絡人電話:03-4572105#2330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30日


發文字號:府工用字第11300205942 號


主旨:公告修正桃園市「都市計畫廣東段道路工程」土地改良物取得第1場及第2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公告事項:


一、案係臺灣省政府78年3月16日七八府地四字第142678號函准 予徵收,其工程名稱為桃園市「中壢平鎮擴大都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用地廣東段八米以上都市計畫道路」,現更正為桃園市「都市計畫廣東段道路工程」。


二、修正桃園市「都市計畫廣東段道路工程」土地改良物取得第1場及第2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