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14日
發文字號:府工用字第11302245602號
主旨:公告本府113年8月30日辦理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五、六段替代道路新闢工程」第3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本府為辦理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五、六段替代道路新闢工程」,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舉行第3場公聽會,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時。
三、地點:桃園市平鎮區公所3樓大禮堂(平鎮區振興路5號)。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五、聯絡電話:本府工務局工程用地科03-3322101#6755邱小姐